高危險性體育賽事活動目錄(第一批) (征求意見稿)
來源:國家體育總局 作者:
為貫徹實施新修訂的《體育法》,推動高危險性體育賽事活動許可制度落地生效,我局研究起草了《高危險性體育賽事活動目錄(第一批)(征求意見稿)》和《高危險性體育賽事活動許可條件(征求意見稿)》,現面向社會征求意見。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反饋意見建議:
1.登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 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(www.moj.gov.cn、www.chinalaw.gov.cn),進入首頁主菜單的“立法意見征集”欄目提出意見。
2.信函郵寄地址:北京市東城區體育館路2號國家體育總局政法司(郵政編碼:100763),并請在信封上注明“高危險性體育賽事活動意見反饋”字樣。
3.電子郵件發送至:hc@sport.gov.cn。
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7日。
一、潛水賽事活動
二、航空運動相關賽事活動
1.氣球賽事活動
2.飛機賽事活動
3.超輕型飛機賽事活動
4.跳傘賽事活動(室內跳傘除外)
5.滑翔傘賽事活動
6.動力傘賽事活動
7.懸掛滑翔翼賽事活動
8.牽引傘賽事活動
三、登山相關賽事活動
1.山地越野賽事活動(符合以下任意一項指標:(1)有海拔3500米以上的路線;(2)有夜間賽程安排;(3)距離超過42.195公里。)
2.山地多項賽事活動(符合以下任意一項指標:(1)有海拔3500米以上的路線;(2)有夜間賽程安排;(3)需要使用繩索裝備、上升〈下降〉器械等專業技術裝備;(4)距離超過42.195公里。)
3.戶外拓展賽事活動(符合以下任意一項指標:(1)使用專業技術裝備;(2)設置有距離地面2米以上的項目。)
四、攀巖相關賽事活動
1.攀冰賽事活動
2.攀巖賽事活動
3.自然巖壁攀巖賽事活動
五、滑雪登山賽事活動
六、汽車、摩托車相關賽事活動
1.越野拉力賽賽事活動(符合以下任意一項指標:(1)有摩托車組參加;(2)賽段包含50公里以上的沙地、沙漠地形;(3)賽段平均海拔高于3000米;(4)溫度高于40攝氏度或低于-15攝氏度;(5)晝夜溫差大于等于20攝氏度。)
2.公路摩托車賽事活動
注:由體育行政部門及其事業單位、單項體育協會主辦、承辦的高危險性體育賽事活動,不屬于本目錄范圍,主辦、承辦單位應當按照相關條件和要求從嚴進行審查,并承擔相應責任。